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同一学科领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剩余,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学科领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剩余,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不予录取原则: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复试不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科低于60分者。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同一学科领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剩余,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一学科领域的一志愿合格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招生计划仍有剩余,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不予录取原则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不予录取原则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工作原则1.复试工作是保证录取质量的重要环节。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完善复试考核体系,强化复试考核,改进评价方式方法,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考试安全是第一要务,安全保密是生命线”的意识。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个人,要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信守承诺,履行保守秘密的责任。

(三)不予录取原则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外语水平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各学科领域划定的合格线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艺术设计领域(135108.非全日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考生,之后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外调剂考生。艺术设计领域(135108.非全日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调剂考生,之后按照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外调剂考生。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一、复试工作原则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