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条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招生计划的105%调档,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文件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计划数的105%。

第十条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文件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1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