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高专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90号),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点,继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联系方式报名地址: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行政楼一楼)招生处106办公室招办咨询电话:0730-、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付老师许老师学院网址:http://www..cn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4.报名考试费:报名费80元,报名费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监督机制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考试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考核办法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潜)能的考核测试方式,具体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

招生对象符合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序号拟单招专业名称拟单招专业方向拟单招计划数(人)1学前教育 1402艺术设计 1503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30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5建筑工程管理 806计算机应用207会计电算化 408商务英语 209市场开发与营销 3010旅游管理 30国际邮轮海乘9011航空服务 4012通信技术 80合计 780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做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指导思想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3]79号),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色,我院拟进行单独招生试点

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66号),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点,继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有关精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院校(高专学校)单独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90号),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点,继续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