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七)我校高职招考新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结束后发放,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将在2018年普通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寄出。第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第六条监督机制高职招考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录取原则:(1)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低录取控制线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专业低录取分数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3)在招生中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4)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化考试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

3.学院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五)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第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教学。第六条监督与保证

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

2.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