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2、素质特长项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50分(略,具体见《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①考场必须整洁。考场内除该考试必备的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他任何与考试相关的物品和字迹。

5、考试内容:以2014年普通高考(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一)2013年11月22日,将自主招生申请文件及招生方案报省考试院;

②设立考务办公室,方便监考员考前集中、领取试卷、装订试卷和培训等。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