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2500元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三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500元的奖励。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4、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3、退费办法根据《福建省民办学校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指缴费时学院未开学)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凡

第二十二条咨询、查询、举报及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免费咨询电话:400-808-50220592-、招生办传真:0592-监审处电话:0592-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zhaos@

(二)贷、助学金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收费标准1、学费(1)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3)财务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第十三条如各专业生源不均衡,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

1、学费(1)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移动通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500元/学年。(3)财务管理、电子商务、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金融、旅

第一条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4059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学校网址:http://www..cn/第二条学校现有6个院系,开设24个专业方向。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四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

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一)奖学金1、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我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半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二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2500元的奖励;达到所在省份本三批分数线者,给予第一学年学费减免1500元的奖励。2、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3、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