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成立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监督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发挥我院办学优势,多元化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2、基本原则:(1)坚持在河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2)坚持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

2、笔试的基本要求。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相关文化知识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2、文化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基本要求。(1)文化基础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形式均为笔试,考核内容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试范围内。(2)职业素养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逻辑思维、素质修养、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专业及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非联考类专业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联考类专业按照联考类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执行。

2、笔试和面试的基本要求。(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对所选专业相关文化知识测试。(2)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仪容仪表(形象形体)、精神面貌、语言(含英语)、逻辑思维、心理素质等。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登陆我院网站查看。

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二)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三)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四)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