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
(2)模拟投档。
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1、1∶1.2的比例分别提供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模拟投档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1),提供模拟投档低分数线,相关高校据此确定终投档比例。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及专科(高职)批次不实行模拟投档。
(3)平行分投档。
考生投档分(高考原始分与政策照顾分之和)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已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4)征集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投档。
(5)调剂志愿投档。本科一批调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生源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本科二批调剂,设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两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两类选项,按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先、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后的顺序,按考生分数(位次)依次投档。专科(高职)批调剂,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依次投档。
(6)农村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办法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时,均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在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如果需要调剂,只调剂菏泽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他高校只调剂菏泽市外的其他财政困难县考生。

4.本科二批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含春季高考)。录取时间:7月27日—8月7日。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第二次划线方法与本科二批第三次划线相同。 专科(高职)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划定。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文理类本科一批、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文理类本科一批、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2)模拟投档。每批次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