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其对口单独招生的计划数报我厅批准后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入统招录取时使用。

报名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4.学籍材料(务工人员可不提交);5.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和务工人员提交);7.获奖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1.4月1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2.4月5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3.4月8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信息;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

2.2018年海南省高职对口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审查公示表海南省教育厅2017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7年11月22日印发附件12018年海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学校相片报考专业姓名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自我评价思想政治学习工作表现

招生管理高等职业院校的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考试局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教育部30个“不得”要求,做好招生的相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加强报考资格的审查,落实资格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名册、技能测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免考免试审核材料等必须经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我省制定的命题、试卷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计划确定在2017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2.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海南省教育厅2016年1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1月7日印发附件1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精神,结合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今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计划确定在2015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含2015年招收的中职二年级学生的预留计划)。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

招生院校2014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其对口单独招生的计划数报我厅批准后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入统招录取时使用。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今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其招生计划确定在2015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含2015年招收的中职二年级学生的预留计划)。各高校的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2015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参加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的学校,其招生计划控制在2014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以内,招生专业由学校确定,报我厅批准后在报名时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计划的调整,未能完成的计划可转统招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