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测试者进行复核,并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随机对部分项目的部分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测。

(四)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991-。

(3)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经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1)对于获得国家一级、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经我校对其进行严格的文化考核后,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由我校对其全面考核后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2

1、学校定于2014年3月21日全天在学生报到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学校对参加考试的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组织相关考试或专项测试。

第十三条学校组织对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考核和专项水平测试。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与我校签订了招收意向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6、对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的录取,依据各省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