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4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3 15:31:15 解决时间:2018-02-17 09:00

满意答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第十三条 201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科类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费(元/年)普通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用电子技术350高中文、理考生3600计算机多媒体技术350高中文、理考生3600计算机应用技术350高中文、理考生3600动漫设计与制作360高中文、理考生3600旅游管理350高中文、理考生3300新闻采编与制作350高中文、理考生3600电子商务360高中文、理考生3300会计电算化360高中文、理考生3300对口类(招收职高中职毕业生)装潢艺术设计330职高、中职美术类考生5600计算机应用技术330职高、中职计算机类考生3600电子商务330职高、中职市场营销类考生3300旅游管理330职高、中职旅游类考生3300会计电算化330职高、中职财经类考生3300应用电子技术320职高、中职电子类考生3600艺术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装潢艺术设计350普通高中美术类考生5600环境艺术设计350普通高中美术类考生5600空中乘务3100普通高中空乘类考生5600(另培训及认证费4000),一次性服装费2500 合 计 800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 普通类考生可选报1-3个专业志愿,对口类考生只能填报所学专业类别相对应招生专业。

第十五条:考核办法及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知识考核、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地点设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内环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一)文化基础知识考核

文化基础知识考核分普通类和对口类分别命题,考核科目均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普通类满分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对口类满分150分,语文(80分)、数学(35分)、英语(35分)。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核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1:30。

(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

普通类进行职业潜质面试,满分100分;对口类进行职业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50分;建立面试试题库,分专业分类别进行。艺术类(包括对口美术类)以省招办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职业潜能成绩,不再进行面试。

考核时间为4月13号下午14:00至18:30。

第十六条: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加分项分数的总和,分专业科类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主页公布。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第十七条 学生待遇: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并享受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综合奖(助)学金、院单项奖学金、院特困生奖学金。按照国家规定,贫困生报到注册后可以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十九条 学院地址:

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内环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第二十条 咨询电话:

0371-86661272 86661222

第二十一条 学院网址:http://www.***

  技校网 2018-02-17 09:00

网友推荐

免试对象和条件2022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至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方式2022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58号
咨询电话:0371-
学校网址:http://www.***/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6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楼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岳俊华、樊豫陇  副组长:徐永清、毛艳、王振超  成员:郑璇王庆华刘亚东王少华胡华李晓东张贺玲李玫孙权何蜀川潘宁薛国芳李立功  职责: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工

  • 中专学校

    2017年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2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

  • 中专学校

    2017年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3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院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

  • 中专学校

    2017年郑州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4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南教育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5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第十二条我校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三条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

  • 中专学校

    2015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6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

  • 中专学校

    2014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7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15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8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1年单独招生计划3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专业名称学制科类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9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普通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10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普通类、艺术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