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根据我校《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相应的奖(助)学金。其它事项其它事项其它事项

2.舞蹈专业(招小学起点学生)初试:(1)身体条件(形象、身体比例、体形、软开度、弹跳等)初步考察;(2)舞蹈表演(二分钟以内)复试:(1)身体条件的进一步考察;(2)舞蹈表演(内容与初试不同,二分钟以内);(3)动作模仿*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练功短裤;不化妆、不戴头饰;自备伴奏CD光盘。(3)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均可);(4)即兴小品(二分钟以内)。复试:(1)朗诵(不同于初试内容

六年制:招收200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学毕业生(特殊条件者放宽到四年级)。报考办法

(2)声乐演唱专业演唱自选曲目1—2首。复试:(1)器乐专业演奏有一定难度的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曲目不同于初试)。复试:(1)器乐专业演奏有一定难度的练习曲或独奏曲一首(曲目不同于初试)。

3、考试时间:4月19日专业初试、复试;4月20—21日文化课考试。录取办法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的考生成绩均上线者,按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办法录取办法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

1、第一次报名时间:3月1日—4月18日到我院招生办直接办理报考手续;第二次报名时间:5月5日—8月30日,双休日不休息,不受理函报。

1、第一次报名时间:3月1日―4月20日到我院招生办直接办理报考手续;第二次报名时间:5月5日―9月20日,双休日不休息,不受理函报。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艺术,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