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现将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及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单独招生公示时间为5月16日-5月22日,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公示时间为5月18日-5月21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院申请自愿放弃录取,并提交相关材料,模版见附件。公示期满无异议者视为确认录取,我院将上报拟录取数据到自治区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具体名单请考生进入学院主页“考试信息平台”查询,联系电话: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之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总体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学院将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总体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之2016年我院将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总体要求,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3年部分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之2016年我院将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
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在电

收费标准:学费:2900~33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优惠政策及待遇:1.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发放及享受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学院等资助政策方面与统招考生待遇相同。2.每年有5%毕业生,经考试合格可升入相应本科院校学习。3.毕业时可继续参加我院与山东大学、天津大学、四川大学联办的专升本教育。

招生对象:凡已取得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资格的考生。

单独招生的政策及录取办法: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考生录取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

2、按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交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序号)。

4.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4.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4)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6)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

5.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