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计划学院专业序号国标代码专业名称层次学制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美术学院美术学本科四-900200山西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江西湖南广西甘肃吉林黑龙江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环境设计本科四教育科学学院动画本科四音乐学院音乐学本科四音乐表演本科四舞蹈学本科四570080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四编导本科四戏剧影视文学本科四根据各省艺术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具体

4、音乐学(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够在中等以上学校进行音乐教学的教师及其它音乐工作者。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音乐教育理论基础、音乐美学、声乐、钢琴、器乐等。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①视唱(满分50分)②专业主修(满分100分)。

3、考生在户籍所在省份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异地报考。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30%和专业课成绩的7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音乐表演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合奏(唱)等。

4、舞蹈学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①视唱(满分50分)②专业主修(满分100分)。

3、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