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南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2〕12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2013〕14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3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
第三条 学院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由河南省教育厅主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省会郑州市,有三个校区,占地843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在校生18000余名。学院设有9系2部2个二级学院,44个专业。学院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多媒体楼、实训楼、图文信息中心、体育馆、学术报告厅、400米标准塑胶运动场等;建设有数字化校园、多媒体教学网、电子阅览室等现代化设施。
第七条 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批学历高、技能强、素质好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118人,国家级教育专家、省级教育专家、省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47人,专业技能鉴定人员80余人,并聘有外籍教师承担部分课程的授课任务。
第八条 院系设置:学院设有财经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电子工程系、信息管理系、工艺美术系、外语旅游系、技术科学系、社科部、体育部和软件技术学院、学院。
第九条 就业安置:学院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每年就业率均在96%以上。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第十条 领导小组
成立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组 长:苏万益
副组长:王志平 章普贤
成 员:葛云飞 成光琳 周 勇 郭长慧 侯丽萍 姚新庄
王丽丽 李存永 王君华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招生处。
主 任:王志平(兼)
副主任:葛云飞
成 员:成光琳 郭长慧 杨 莹 郑春武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下设宣传、考务、录取、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在总分的基础上赋分40%投档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具有当年艺术考试音乐(器乐、声乐)专业成绩过本科B段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第一章总则为贯彻落实好二0二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1154号要求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就做好我省2021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扩招单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为更好开展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88省内招生代码6281第三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学习形式

2022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总则

2020年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及录取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第二条学校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招生代码6281第三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普通专科第五条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六条办学条件学校位于省会郑州市占地843亩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综合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第十九条学院地址:龙子湖校区: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文苑北路与博学路交叉口)白杨路校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杨路6号

第二十条咨询电话:0371-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监督措施: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普通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类专业只接收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职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

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河南省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116号】通知精神,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第一章总则为落实《河南省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教学〔2012〕121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2013〕14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3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