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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9 21:32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要求所对应的技能证书。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招生专业技能证书要求证书名称等级发证机关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图形图像处理制作员(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制作(CorelDraw)、图形图像处理制作员(3dmax)、网页制作操作员(Dreamweaver)、网页制作操作员(Flash)、网页制作操作员(Fireworks)、网页制作操作员(Macrome

第三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部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朱华监督电话:0769-传真:0769-电子邮箱:dgzyzsb@

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实施单位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转段考核实施方案和招生简单2013年4月15日前学院(教务处、招办)转段考核组织宣传,按要求报送符合考核对象的学生名单2013年4月30日前各中职学校经学院确认后,发放准考证2013年4月下旬—5月上旬学院(招办)专业理论考核——专业理论考核(东莞理工学校)2013年5月25日上午学院、东莞理工学校——专业理论考核(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4263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自主招生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四条经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在市教育局协助下进行。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报名、报名审核、考试、成绩评定及上报和录取等工作。中职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组织及高考补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

第二十六条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高考时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录取。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