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3023),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以省卫生厅管理为主。
第三条学校设在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校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八条2011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10个专科专业,分别面向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普高专科1715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颁发证书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条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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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20:17

大一新生是11号,大二的是10号

当然不是同一个,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好多了,分数当然也高多了

第三条学校设在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校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第二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3023),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以省卫生厅管理为主。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第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三条男女比例:男女不限。第十四条录取具体方式:对于进入我校低投档线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传真:0571-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邮政编码:310053E-mail地址:zjmczsb@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cn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杭州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为13023),由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共建,以省卫生厅管理为主。第三条学校设在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校址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