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16-06-19 09:42  广州市生物医药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 二、继续做好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 三、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

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现将《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及招生学校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建立统一公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政策和发布重大信息的渠道,宣传国家和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资助政策,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信息及办学特色、就业情况、升学途径等情况,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

  各地要积极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把省中招服务平台“信息查询”端口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市、县(区)招生委员会要将经批准的在本地区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学校等级、特色骨干专业、办学地址、联系电话、网址、招生人数、年收费标准、免学费政策等在门户网站向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要将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

二、继续做好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为主动适应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今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师范分院的教育类、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及个别特殊专业开展“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制)招生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广东省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制招生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的招生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初中生参加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报名工作,中职学校要及时、准确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为加强管理,“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段的新生必须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录取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及早公布招生章程,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转段考核工作原则上在中职学段的第四学期末(5-6月)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转段考核完成后,将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核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三、利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招生周报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要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直接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新生的地级以上市,须于4月1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需要技术支持,或需要对平台现有功能进行增改的,可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为及时掌握各地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2016年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周报从8月3日起至10月19日止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3日起至9月4日止由各市或县(市、区)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登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填报到当天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www.***.cn/zkpt_lq/)。

原标题:2016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21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技工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2018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粤招办〔2018〕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

2016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广东省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8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招办〔2018〕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粤招办〔2018〕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部分工作日程安排日期工作内容负责部门参加部门3.1-5中考报名市、区招考办初中学校3.7-3.18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区教育局初中学校4月音乐、美术录取参考科目考试市、区招考办有关学校4.11-23体育考试市、区招考办有关学校5月上旬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现场报名有关学校区招考办5.7-8体育考试缓考市、区招考办有关学校5.14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为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录取批次及顺序(一)第一批次1.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3.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1年广州市启明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体育考试免考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校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体育考试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21】1号)及《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申请免考的对象及时间凡参加我校2021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考生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202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类型材料指引加20分军人、公安烈士子女《烈士证明书》作战部队、驻“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二类岛”、“第三类岛”、西藏自治区以及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军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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