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艺谋漓江艺术学校创办于2000年,是一所桂林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中等职业艺术学校。学校由国际著名导演张艺谋担任名誉校长,是为张艺谋亲任总导演的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及全国各大实景演出培养表演艺术人才的学校。学校以《印象·刘三姐》为实训基地,构建“教学—实践—就业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
| 招生专业 | 人数 | 学制 | 具 体 要 求 |
舞蹈表演 | 100人 | 3年 | 性别:女,14-16岁,身高:158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舞蹈、歌唱艺术专业,腰腿髋的软开度、关节的柔韧度、身体的协调性灵活。 |
学校获自治区教育厅颁发的“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称号,“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称号。被评为“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民族文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学节目获2016年教育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一等奖,教学成果获2017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自主出版教材12本,得到了教育部门及社会的肯定。
学校位于桂林阳朔,依漓江之畔,环境幽雅,教学用房3000多平方米,教学设备500万元,学生宿舍配有空调、电热水器。学校教学采取小班制,每班25人配两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全部经过“北京舞蹈学院”培训进修方可教学。学校还长期聘请全国知名导演、艺术专家到校给学生授课。
学校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一经面试录取,在校三年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服装费等,参加《印象·刘三姐》实训演出不但可以得到著名专家的指导,每月还可获得实训报酬,成为精准扶贫的典范。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承认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包分配到全国各大实景演出基地及文化艺术团体工作,也可报考对口专业大学。成绩优异者可送“北京舞蹈学院”学习并留校。张艺谋导演评价学校是全国实景演出的“黄埔军校”。
招收品学兼优、具备有一定文艺特长和较高综合素质,有志向投身于艺术发展的初中毕业生。
按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门颁发国家承认的职业中专毕业文凭。毕业后学校分配到全国各实景演出基地及文化艺术部门工作或报考大专院校,我校不少毕业生现已成为全国各实景演出基地的主要演员和管理人员。成绩优秀者可留校并送“北京舞蹈学院”进修后任教。
学生报名时需交600元报名费,在校三年期间免交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切费用,参加《印象·刘三姐》演出,每月还可得到劳动报酬。农村户口学生、县城非农村户口学生及城镇困难家庭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三年共4500元。
(一)资助对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资助流程
1.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 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同时递交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免学费资格名单进行审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同时学校在全国系统填报受助学生信息,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4.相关审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6.资助管理部门按要求将免学费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属学校
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
(三)资助流程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秋季学期开学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2)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4)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经学校审定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
(6)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同时学校在全国系统填报受助学生信息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 门]要 注意审核
(7)资助管理部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并将资助卡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同时按要求将助学金打入学生资助卡。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应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有以下行为或表现的,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停止其当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
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⑵当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达90课时或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
⑶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4.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前,中等职业学校须为每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学生领卡时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资助卡签领表》上签名确认。
(一)奖励对象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要求:
⑴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⑷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2.学习成绩要求:
⑴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前20%(学习成绩、操行分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⑵学习成绩排名或操行分成绩排名超出前20%,但均位于前40%,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自治区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地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②地市级以上(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者。
③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者。
(四)发放流程
1.每年10月30日前,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并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本校当年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4.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奖学金通过银行账户一次性 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获奖学生确认领取奖学金当日起五个工作旧内,须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签字确认
(一)资助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6、2017年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18年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期内,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扶贫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
(三)资助流程
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将结果以乡镇为单位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18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31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卡(折)通。
(一)资助对象
已进入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参加我区普通高考,获得高校录取并愿意就读的大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
各地自行制定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标准。自治区资助标准为: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区域和距离远近,对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资助流程
1.学生申请
2.学校审核、汇总、公示、上报
3.资助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拨付入学补助。
4.资助信息录入、生成统计报表。
(一)贷款对象
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大学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生及就读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贷款比例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全区不超过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中广西生源总人数的30%,各县(市、区)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比例;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三)贷款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确定;对确有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允许其按照贷款高限额足额申办贷款。
(四)贷款流程
1.贷款学生(首贷学生办理预申请手续后),登录并进行实名注册,在线提交本人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部]提出借款申请
2.县(区)学生资助部门与贷款申请审查合格的学生及共同贷款人签订合同,并出具贷款受理证明,同时予以公示
3.贷款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在线录入合同回执并提交
4.学生资助部]汇总辖区贷款学生申请材料报送经办银行审批,经办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向学生账户发放贷款
学校地址:桂林市阳朔县田园路2号
邮编:541900
传 真:0773-8814001
E-mail:zymljysxx@***